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釋出項目與收費標準
Pricing

依據規費法第十條規定,訂定中央研究院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資料及檢體使用收費標準。中央研究院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資料及檢體使用收費如下表:

以個案申請

申請項目 單價(NT$) 單位
{{item.price}} {{item.unit}}

以整批數位資料集申請

申請項目 可釋出量(筆) 單價(NT$) 單位
{{item.quant}} {{item.price}} 每數位資料集
  • 申請數位資料集,均需另支付行政處理費,不分申請數位資料集件數,每申請案5,000元。
  • 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資料及檢體使用費費率調整,於108年9月1日起,正式實施採用新收費標準。
  • 目前數位資料集筆數為可釋出量,實際筆數依據當次申請案通過時間核定,該期間會因個案退出而有所異動。